关于秦明拿起手术刀准备开膛破肚拿钥匙的时候,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:秦明已经黑化了,突破了法医的原则道德的底线。
但我后来想到刑法第二十条“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秦明就算是开膛破肚也属于正当防卫啊。法医和刑警这是没有熟读刑法啊。。。
但还有一句,正当防卫超过一定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。
而且还有一个问题,林队你的开锁技能哪儿去了??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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